受本溪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的委托,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溪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本溪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本溪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17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共2750m2,建筑面积3313.8m2,租赁本溪嘉业建筑有限公司工业用地(土地证及租赁协议详见附件),项目设置床位40张。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日诊流量300人。项目服务方式是以门诊和住院诊断治疗为主,以眼科社区医疗、公益慈善救助为辅。诊疗科目包括:白内障科、青光眼科、眼底病科、眼表眼眶科、眼外伤科、视光科、小儿眼科、眼整形科、神经眼科;中(眼科专业)、内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院影像科(心电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
二、建设项目污染节点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是基础建设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施工机械在施工操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施工期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运营期主要为医疗废水、医疗垃圾、食堂油烟等污染物产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本评价建议提倡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将项目建设期的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将各种噪声比较大的机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并进行一定的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对于由施工人员产生的较集中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定点收集方式,设立专门的容器(如垃圾箱)加以收集,并按时每天清运。
2、营运期
(1)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2)建设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本溪市污水处理厂。
(3)噪声:为降低噪声的危害,设备购置时尽可能选用小功率、低噪声的设备;对部分高 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或隔音罩。本项目拟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以确保噪声厂界稳 定达标。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医疗垃圾经消毒后放入医疗垃圾站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环评报告书结论要点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在拟选地点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地区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程度等内容。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本溪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17号
联系方式:陈工 电话:
七、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北路109—5号
联系方式:李工 电话:24510800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2016年6月13日~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