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日报北京专电(记者 魏彧 米哲 徐丽)8日上午,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天津代表团举行分组会议,认真学习总书记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审议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李鸿忠、廖国勋、段春华、齐玉、肖怀远等代表发言。
李鸿忠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总书记在参加青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高质量发展是 十四五 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贯穿落实到思想观念、制度机制、工作举措的方方面面,推动坚持生态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有机结合、相得益彰。要增强生态保护的政治自觉,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环境、大生态、大系统着眼,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实施好湿地修复保护、绿色生态屏障、渤海环境综合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
李鸿忠在审议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时说,完全赞成两个草案。全国人大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法治思想,适应新时代要求,进一步完善组织制度和工作程序方面的制度规范,充分彰显了宪法精神,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对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意义。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明确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是坚持党对国家各项工作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有利于切实加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政治建设,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坚持全过程民主,对于保证全体人民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国家权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坚持与时俱进,立足于回答时代新课题,总结吸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和人大工作的实践经验,把一些成熟的、行之有效的做法通过法律制度固定下来,持续从新的实践中获取生机活力。我们要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做好新时代天津人大工作,为提升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廖国勋在发言中说,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面贯彻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更加突出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建设,更加体现时代要求、适应发展需要,更加彰显人民立场、反映人民心声,更加强化效能提升、增强治理能力。
段春华在发言中说,我完全赞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和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修改这两部法律,是新时代更好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加强全国人大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代表们在发言中一致认为,修改这两部法律,恰逢其时、意义重大。两个草案总结吸收经验,切合实际、科学合理,必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