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主动作为解民忧,贴心服务暖人心——眼科门诊特殊病种医疗保障政策落实
门诊特殊(后简称“门特”)病种是指医保局评估遴选部分不需要住院、但医疗费较高的大病和慢性病病种,将其门诊治疗费用按普通住院报销比例报销,并不设起付标准。眼科门特病种有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视网膜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糖尿病黄斑水肿、脉络膜新生血管4个病种。不同于其它专科疾病,眼科门特病种对于患者来说,相对陌生、难理解、不易记忆,导致绝大多数患者不懂得主动申请。
为切实保障医保患者权益,确保患者门特政策应知尽知、门特待遇应享尽享,我中心医保物价科主动作为、贴心服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扎实推进眼科门特病种医保政策落实工作。
一、设置专岗、主动服务
医保物价科组织调研讨论,设置门特审核专职岗位,主动为患者审核参保类型、待遇标准、疾病诊断、治疗方案等信息,筛选符合门特待遇的患者,告知患者其符合门特条件,并协助其申请门特待遇。
不仅如此,医保物价科还通过优化流程设置,实现相关病种医保患者的完整审核,确保无遗漏,让符合条件的患者都能进行门特结算,最大限度享受透明、便捷、规范、合理的医保报销政策。
二、加强培训,强化宣传
熟练掌握门特病种的适用人群及申请条件,是临床工作人员主动为患者申请待遇的前提。医保物价科深入解读门特政策,对医生、审核专岗、医保前台、收费等工作人员分部门、有侧重地进行政策及操作培训,保证临床工作人员充分熟悉掌握门特政策。
同时,医保物价科通过印制宣传资料、张贴海报、在中心官网实时更新政策流程等方法,扩大宣传力度,加强患者自身对门特政策的认知,能主动参与流程管理,促进门特医保政策落实。
三、完善指引,优化流程
眼科门特病种管理不仅关系着待遇落实,还涉及医保谈判性用药规范管理。医保物价科认真研读政策、深入临床调研、多方位征求意见,制定既符合医保政策、又适合临床实际的指引,做到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和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两不误。
为给患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暖心服务,医保物价科还协调就近集中设置审核专岗、优化流程,完成“诊治—审核—申请—收费”全流程闭环式管理,实现各环节无缝链接,提高患者在我中心的就医体验感。
以患者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医保物价科从临床与管理实际出发,在“标准化引领”“规范化建设”“精细化服务”等方面出点子、想法子,做到既贴合门特医疗保障政策、又符合谈判性用药管理规范,不断探索最佳流程,为患者提供最优服务,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