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协警示:彩色隐形眼镜应具备医疗器械证书
中消协前天发出警示,市场上的很多彩色隐形眼镜其色素层裸露在表面,擦拭后容易脱色,其色素可能沉积,引发眼表病变。
中消协消费指导部主任张德志指出,彩色隐形眼镜是国家III类医疗器械,但目前市场鱼龙混杂,相当一部分消费者眼睛受损,就是戴了劣质、不合格的隐形眼镜所致。这些眼镜大部分没有取得医疗器械证书。
中消协委托国内眼科专业机构进行比较试验还发现,有些彩色隐形眼镜的色素位于镜片表面,被棉签擦拭后易脱色;真正使用“三明治技术”的彩色隐形眼镜,色素层被隔离包埋在镜片中心,避免色素直接接触眼睛,没有脱色现象。
中消协建议,购买彩色隐形眼镜,要查看其是否具备国家食药总局颁发的注册证书。而且隐形眼镜“越短越健康”,选择日抛型最佳。
另外,并非所有人群都适合戴隐形眼镜,最好征求眼科医生的意见。患角膜炎、沙眼、泪囊炎、泪道堵塞或泪液分泌减少等眼部疾病者;糖尿病、鼻窦炎等疾病者;对眼痛极敏感者;全身抵抗力低下者及60岁以上人群、做完视力纠正手术者1年内者,都不适宜戴隐形眼镜。
文章来源:眼镜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