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讲下集合(聚散)方面的检查和分析。
遮盖试验,评估人的双眼是否能协调运动的能力。
通过人为破坏双眼平衡,引导出斜视或者隐斜视。是临床最常用和基础的检查方法,大家都很熟悉,就不再赘述。
隐斜检查,一般常规用Von Graefe法检查,对于不能理解配合的或儿童、老年人可用马氏杆检查。
注意下:这里测量的是NPC——集合近点,是测量双眼集合能力的检查;与调节近点的测量不同。
集合近点(NPC)的检查终点是以视标“破裂”(不能保持仅看到一个视标)为测量终点。而调节近点是以不能通过提高调节来保持清晰,以“模糊”为测量终点的。
再通俗点讲就是:集合近点(NPC)破裂点就是视标变成两个对了,模糊点就是视标看不清了。
测量的“正/负融像性集合”是指大脑对不同隐斜的“修正”能力。这种能力越强,则对隐斜的容忍性也越好。
就是说,可能隐斜很大,但其“正/负融像性集合”能力很强,那么其症状就不明显,甚至没有症状;如果其“正/负融像性集合”能力差,则视疲劳症状就会明显了。
同理,可能隐斜不大,稍微高于正常值一点,但其“正/负融像性集合”能力很差,则其大脑对隐斜的容忍性很差,则视疲劳症状也明显。我们称为融像运动障碍。
所以,当我们发现患者隐斜检查结果正常但临床症状明显是就很有必要进一步查“正/负融像性集合”了。
“正/负融像性集合”检查结果异常的,可以通过各种融合、融像视觉训练来逐步提高。
为方便大家学习,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给大家做了这个《非斜视性双眼视异常(集合功能障碍)体征诊断参考表》。
是不是会头晕眼花?
如果按前述的视功能检查的正常值标准,很多人都有一些检查结果“不正常”!而如果用这些不正常的结果对照这个诊断参考表格,会发现完全对不上号,无法给明确诊断。
Why?
视功能异常的诊断怎么这么困难?
即使按上述原则检查和判断,非斜视性双眼视异常依然非常困难。这个是我采用一个简单的示意图帮助大家理解。
先看下图例。
“集合”是说看近的问题,“散开”是说看远的问题,“单纯性隐斜”是说看远看近有同样的问题
这样是不是好理解一些?
当然,要获得准确的诊断还是要参考前面的《 非斜视性双眼视异常(集合功能障碍)体征诊断参考》。
视功能检查是一种主观的心理物理学的检查过程,检查结果受检查环境;受检者的生理、心理状态;检查者的操作细节等多种因素影响,非常复杂,所以“正常值”并不是绝对的。
这种主观的心理物理学的检查结果与大家熟知的比如验血结果的正常值不同,很难有“金标准”。
比如欧洲用的sheed标准、mogan标准和国内的标准就不同。所以,当发现有检查结果“轻微异常”时,要小心甄别。
视功能检查的操作较主觉验光流程复杂,验光师要通过一段时间的反复实践后才能熟能生巧,提高检查的速度和准确性。
注意视功能检查时过长时间的操作,反而会诱发调节,检查结果错误
验光师也要改变“视光就是验光”的概念,把功能检查重视起来才能做好。
现在多数医院的验光师的工作,其实只做了视光学中很小部分的工作。。。还有巨大的业务开发空间。
为了避免单一的检查操作误差我们需要做多种相关的检查来减少检查结果的误差。
比如:调节灵活度检查中正镜通过困难与NRA低是一致、对应的。
又比如:集合近点检查和近距的隐斜检查是相关的等。
这就是为什么要诊断某一功能障碍需要多种检查结果共同判断的原因。
遇到一些检查数据矛盾难以判断视功能障碍时要多方面考虑判断,认真甄别。先抓住主要问题来解决。分析检查结果时,要先看偏离正常值最多的异常结果来判断。
比如:检查结果中发现其远距隐斜为2△eso ,对照正常值为1 △eso~3 △exo,就认为其“不正常”,而盯着这1 △的异常大做文章
正确的做法应该以结合其他的“更异常”的检查结果做主要判断依据 。如果只是少量超出正常值范围的“异常”结果,要谨慎判断,更要寻找原因——排除假阳性。
同样在制定训练方案时也要“先解决主要矛盾”。
下面介绍AC/A,会很难理解。大家如果现场理解不了的可以课后再自学。
AC 即 Accommodative convergence 调节性会聚(用棱镜度来表示) convergence (可翻译为: 集合 或 会聚 或 聚散 )
A 即 accommodation 调节(用屈光度D来表示)
AC/A就是:调节性会聚/调节
有时患者配合不好,或者1D的调节刺激改变太弱,那我们可以放大调节刺激:比如可以根据患者的调节能力在全矫光度上增加+2D、-2D、-2.5D……等。
只是在计算时就是:AC/A=两次水平隐斜测量结果的差值/变化的调节刺激(如:+2D、-2D、-2.5D……等,这里A就不是1了 !
搞不清楚的记住这个结论就好。
为什么从远距到近距40cm处产生的会聚度是15 △?
三角形ABC中,BC=瞳距(PD) 。角∠BAC代表的就是从远距到近距40cm处产生的会聚度,换算成棱镜度就是 BC/AC 即PD(60mm)/40cm]*100=15 △
所以,瞳距PD,不同时,这个会聚度会有一些变化。
注意,一般计算性 AC/A的结果经常比梯度性 AC/A高些。
ACA不会计算没关系,关键是根据检查结果给处方。
有关戴镜方式,和调节、集合相关,有兴趣可以到我的新浪博客看看我写过的一些文章。
从调节的角度看:
阅读距离(工作距离)是40cm时,调节刺激是1/0.4=2.5D:
如果正好近视度-2.5D,此时远点在40cm处,不用调节正好可以看清楚;
如果近视度数低于-2.5D,此时远点大于40cm,使用少于2.5D的调节可以看清楚;
如果如果近视度数高于-2.5D,此时远点小于40cm,40cm无法看清楚,如果不戴镜,只能通过“凑近”的方式才能看清楚
而过近的工作距离要求更多的集合,在没有调节刺激时,破坏ACA的平衡,而更容易外隐斜。
如果为了减少调节,避免调节痉挛、假性近视则可以:250度以下近视,看远时戴镜而看近时不用戴镜;250度以上近视,看远看近都戴镜。
同理,如果阅读距离(工作距离)是33cm时(如个子小,手臂短,阅读距离减少),调节刺激是1/0.33=3D;则300度以下近视,看远时戴镜而看近时不用戴镜;
300度以上近视,看远看近都戴镜。
然而,以上方法虽然减少了看近时的调节,但由于看近时不用调节而不诱发调节性集合,容易外隐斜,和儿童配戴渐变镜一样的原理。
双眼视功能的检查内容多,整理后,建议一个检查顺序(借鉴了天津眼科中心的流程)给大家。
该流程的原则是:
先做诱发调节放松的检查,后做诱发调节紧张的检查
这样可以尽量获得正确的结果而增加检查准确性。
双眼视功能,内容抽象,时间有限,介绍也不够全面。
讲座到这里,欢迎大家多多交流。
下面我们就进入提问与回答环节吧。
婧婧:请问梅老师,在调节不足的处理,您提到采用“正性近附加+调节训练”,请问需要参考眼位吗?外隐斜的患者是否也适合?如果是外隐斜,调节训练的量是否需要加大?
杨海 :请问:视光患者大多为小朋友,在小瞳验光的情况下,无法保证屈光全矫,那是不是每个儿童患者都需要扩瞳验光后,再第二次小瞳检查视功能呢?天明视光在流程上是如何涉及的?既方便又能保证准确性呢?
梅颖:如果集合正常(眼位正常)而调节不足,则优先训练集合能力。也同时做集合训练。
天明视光的流程基本就是我在ptt中最后提到的流程。
具体如何做视觉训练的设计,是另外一门课啦。
如果NRA不低,说明没有调节紧张,可以不散瞳,直接在主观验光基础上给处方。
看看这篇文章《依据调节功能评估10~15岁儿童近视显然验光准确性》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6dd29390101gn6a.html
调节功能滞后和正常患者综合验光仪显然验光结果可直接用于指导配镜,对于调节超前的患者,需要以阿托品散瞳验光结果为依据。
调节调节功能滞后和正常的儿童,不扩瞳直接做主觉验光与扩瞳结果相同,意味着儿童验光不再需要“一刀切”扩瞳了。
视功能检查对儿童验光,包括NRA、PRA、调节灵活度、调节反应的检查,尤其重要。调节超前、NRA低提示调节紧张情况,才有必要做扩瞳验光。
国内已有专家和医院按调节超前、NRA低时扩瞳验光,而调节反应、NRA正常时,则直接主觉验光的原则处理儿童屈光不正。
儿童验光需要做扩瞳,是我们长期以来的原则,期望更多的研究,支持细化和改进这个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