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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16-11-08   http://www.zgjsyw.com
导读:本溪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受本溪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的委托,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溪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

受本溪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的委托,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本溪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本溪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本溪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17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共2750m2,建筑面积3313.8m2,租赁本溪嘉业建筑有限公司工业用地(土地证及租赁协议详见附件),项目设置床位40张。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日诊流量300人。项目服务方式是以门诊和住院诊断治疗为主,以眼科社区医疗、公益慈善救助为辅。诊疗科目包括:白内障科、青光眼科、眼底病科、眼表眼眶科、眼外伤科、视光科、小儿眼科、眼整形科、神经眼科;中(眼科专业)、内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院影像科(心电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

二、建设项目污染节点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是基础建设施工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施工机械在施工操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施工期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运营期主要为医疗废水、医疗垃圾、食堂油烟等污染物产生。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
本评价建议提倡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将项目建设期的污染降低到最小程度。将各种噪声比较大的机械设备远离环境敏感点,并进行一定的隔离和防护消声处理,对于由施工人员产生的较集中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定点收集方式,设立专门的容器(如垃圾箱)加以收集,并按时每天清运。
2、营运期
(1)废气: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2)建设项目所排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本溪市污水处理厂。
(3)噪声:为降低噪声的危害,设备购置时尽可能选用小功率、低噪声的设备;对部分高 噪声设备加装消声器或隔音罩。本项目拟采用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以确保噪声厂界稳 定达标。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医疗垃圾经消毒后放入医疗垃圾站暂存,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四、环评报告书结论要点
本项目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在拟选地点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包括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对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影响的看法,项目对地区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程度等内容。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本溪何氏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17号
联系方式:陈工 电话:

七、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北路109—5号
联系方式:李工 电话:24510800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2016年6月13日~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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