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陪护人员:必须为天津市户籍
4、陪护人员的退费应与病人一起 捆绑式 退费,原则上不能单独为陪护人员退费。
5、外地患者陪护人员为本市的不在此次退费范围之内。
Q:办理退费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
按照医院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员聚集,退费时间为周一至周日:13:30-15:30。
Q:办理退费地点
医院急诊出口处,核酸检测缴费窗口
Q:办理退费须携带资料
1、患者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住院结算票据(或病案首页复印件);
2、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前,在我院缴费的核酸检测门诊票据;
3、患者的医保卡;
4、患者及陪护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
5、对于在我院进行核算检测,在外院住院的患者及陪护人员,还需提供外院开具的住院证明及陪护证明;
特别提示:上述证明材料均需要原件。
Q:其他注意事项
1、票据丢失的患者请先在核酸检测缴费窗口填写票据丢失证明,再办理退费手续。
2、对于使用自助机交费,未打印正式门诊缴费票据的患者及陪护人员,请携带患者及陪护人员身份证或户口本和自助机热敏条缴费单据,到我院门诊大厅2号缴费窗口打印正式票据。
3、对于2020年5月7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已经医保联网结算的患者及陪护人员,我院在医保局出台相关退费政策后,开始医保退费。
4、在外院进行核酸检测而在我院住院的患者及陪护人员,患者本人的住院证明在我院负一层病案室开具(需携带复印病历的相关证明);陪护人员证明请在退费时间内前往我院核酸检测退费窗口开具。
咨询电话:27313336转80115 27313334
供稿:医保科 住院处 财务科 门诊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