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卫生法从"制"到法"治"
法制网记者 席锋宇 在网上搜索不难发现,"医改"在2008-2009年是网民关注问题的之列,2010-2012年这三年里名列前十。
"病有所医"是每个人的渴望。2009年3月,国务院提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中指出,要完善卫生法律法规,加快推进基本医疗卫生立法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比较完整的卫生法律制度。
三年后,2012年国务院印发了《"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方案中重申要推动制定基本医疗卫生法,以及基本医保、基本药物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药品监管法律制度。
深化卫生医疗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公立医院的改革如何实现"以药养医"的"破冰"、"药品价格虚高"的监管如何加强,从业医生的合法权益如何保障,这些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
针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还存在着各种问题,委员们纷纷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实现乡村医生养老有法可依
2012年感动中国人物中,身患残疾的乡村医生周月华和丈夫艾起的故事让很多人潸然泪下。
乡村医生是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截至2009年底,我国有117.4万乡村医生从事农村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工作,为维护农村居民健康做出重要贡献。可是就是这样一群"最美"的人却面临着身份不明、从业环境差、收入低、养老没有保障的现实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熊贵立说,虽然有一部《村医从业管理条例》,但是条例中对村医报酬、福利待遇、退休保障缺乏相应规定。村医既不能享受医疗保险,也不能够享受职工养老保险或农村养老保险,没有保险福利基金,地位尴尬,队伍不稳定且逐渐老化。他建议要尽快建立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障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姚爱兴也建议完善立法,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机制。可以考虑将乡村医生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参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养老保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乡村医生按一定比例共同负担。国家应明确乡村医生的财政补助政策,并出台相关条例,督促地方政府将乡村医生的补助、补偿列入财政预算。
熊贵立指出,职业医师法规定,不具备职业医师资格或职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村医由国务院另行制定管理办法,但至今没有出台。他希望尽快出台与之配套的村医管理办法。
全国政协委员杨兴说,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地区非法行医情况还是很突出。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按照现行的资源配置办法和卫生相关法规,很难解决这些医务人员全部取得合法执业资格要求。因此,他建议尽快修改执业医师法,不再有助理执业医师的提法,规定对医生实行分级执业资格管理。可以按照不同的区域和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对执业医师实行分级管理。
立法定规重建医患信任关系
2012年7月1日,对于来说是值得铭记的日子。这一天,友谊医院走在全国前列,首开公立医院的改革试点大门。
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个核心就是要"医药分开",撕掉医务人员拿回扣的"灰色标签",消除医患矛盾,重新建立起医患之间的信任。
全国政协委员吴刚说,公立医院的改革要有破釜沉舟的决心,必须从立法定规着手,改革体制机制。要真正让所有公立医院都打破"以药养医"的体制机制,合理引进竞争机制,进一步推进医药分开,从源头上切断医院、医生、药品经营者的利益关系。
吴刚还注意一个情况,医药关系中还存在一个现象就是过度医疗。这也成为医患关系矛盾的一个新的导火索。"有些医院治疗一个普通感冒就能用掉患者千元,随意使用介入治疗,动不动就要上仪器,用'家伙'。作为患者毫无反抗能力。公立医院改革的'破冰'不能忽略过度医疗这个死角。"
他建议,国家要强化监督管理,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严加约束,凡是过度医疗违法违规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同时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强化责任意识。为了避免正常治疗和过度医疗界限不明确而出现纠纷,还应该完善医疗司法鉴定制度。
应当加快法立法步伐
药品是关系人民健康、生命质量、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如何王文娅,委员们各抒己见。
全国政协委员杨天怡建议对药品实行国家专卖。这样可以彻底规范药品生产、流通和管理方面的问题,防止行业腐败,降低药品费用,降低老百姓看病的医疗成本。
事业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扶持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全国政协委员温建民建议,加快法的立法步伐。他说,我国现行涉及的法律法规存在明显"硬伤",立法层次低,体系不完整。由于法制不健全和缺乏有效监管,野生中药材资源乱采、乱挖现象十分严重,中药资源可持续利用面临严峻挑战。因此,加快立法进程,建立符合特点的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立法在2009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就已经提出,我知道也曾经被列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希望国务院能加快完成法草案送审稿起草工作。"温建民对记者说。
截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执业药师20余万人。全国政协委员曲凤宏建议应该为执业药师立法。他说,合理用药离不开专业的药师指导,医疗体制改革中也提出要完善执业药师制度。目前看,因为缺乏执业药师法导致药师没有法律上的执业地位,在医院成了摆设,不能有效进行科学用药指导和合理用药监督,使医生在处方用药等相关方面的执业行为缺乏科学层面的法律性制约与监控机制,客观上造成各种不合理用药与药源性疾病大量发生,甚至出现主观上的滥用药物与通过处方药物收受贿赂等行为。
他说,虽然2007年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给予药师点评处方的权利,但是仅仅是点评,监督职责有限。因此,他呼吁国家尽快制定出台一部执业药师法。
全国政协委员刘白驹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的一段话可以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法律制度建设如何实现做一个很好的说明。他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绝不仅仅是一项局限于体制和制度建设的改革,将来更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功做法、经验和政策上升为法律法规固化。而目前更值得关注的是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如何逐步实现由'法制'到'法治'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