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引导公立与民营医疗机构有序竞争
导语:3年内,将争取市内医院到新区建立分院,并引进1-3所提供高端、特色专科诊疗服务的二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逐步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民营医疗机构有序竞争、优势互补、良性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
记者从新区卫生局了解到,2013年,滨海新区全面提升医疗卫生领域对外开放水平,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推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在新区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3年内,将争取市内医院到新区建立分院,并引进1-3所提供高端、特色专科诊疗服务的二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逐步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与民营医疗机构有序竞争、优势互补、良性发展的多元化办医格局,从而有效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
一批民营医院陆续入驻新区
从2013年开始,一批民营医院将陆续入驻新区。高新区管委会与天津捷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合作的天津捷希肿瘤医院已完成设置审批,这所新区首个民营肿瘤专科医院计划4月中旬前完成基建装修,医院共有150张床位,计划年内投用开诊。开诊后,医院不仅为患者提供手术、化疗等综合治疗,还将提供临终关怀等人性化服务。同时,高新区管委会还与马光保健集团签订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合作意向书,高新区管委会出资建设4000多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前已进入房屋规划设计阶段。此外,开发区新世纪已经进入建设审批手续办理中。滨海新区卫生局与一批名牌民营连锁医院正在进一步洽谈中,鼓励他们在新区办分院。
据了解,目前新区能够提供高端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相对缺乏,新区将支持知名品牌医院和高等校举办医疗机构,优先引进中医、妇产、儿童、口腔、眼科、检验、康复疗养和老年护理等特色专科医院,以填补医疗卫生资源的空缺。
出台扶持政策拓宽招商渠道
为了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新区展开医疗卫生服务,新区将出台一系列的扶持政策。根据《滨海新区关于加快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将享受价格、税收等优惠政策。
据了解,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提供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也要执行政府规定的相关价格政策。在税收方面,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产自用制剂免征增值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营业税;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自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意见》还特别针对康复、护理等或在医疗卫生资源相对短缺区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其基本建设项目可申请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新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透露,滨海新区加快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暂行办法即将出台,新区设定专项奖励资金,对民营医疗机构给予扶持,并对新建的二级以上的民营医疗机构给予一次性投资补贴。
民营医院可享公立待遇
在学术环境方面,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在科研课题招标及成果鉴定验收、临床重点学科建设、医学新技术新项目引进、校临床教学基地资格认定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医学类行业协会、学术组织和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平等吸纳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参与,并可依据规定的程序担任相应职务。符合名老中医资质标准的可参加国家和市名老中医师承工作室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评定,并享受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