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确立二级以上医院30项人性化服务规范
为进一步体现我省公立医院在综合改革中的公益性,优化医疗机构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改善老百姓到公立医院就医,近日,海南省卫生厅新印发的《海南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便民服务规范》确立了30项便民服务规范,这些服务的实施将给患者求医带来方便,使人民群众在看病就医方面得到更多的便利和实惠,真正享受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医疗服务。海南确立二级以上医院30项人性化服务规范
就医环境更人性化
海南省卫生厅要求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加强人性化服务。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预约挂号平台;开展网上专家号源预约;提供电子显示屏及短信预告提醒,提醒患者适时就诊,使患者在等候期间可以自行安排时间;强化假日急诊,患者可全天候接受急诊医疗服务;保证医疗质量,双休日及节假日应有一定数量知名专家坐诊,夜间急诊主治以上医生占一定比例。
人性化关怀体现在许多细节,在门诊候诊区、医技检查区、手术等候区配置有患者休息候诊椅,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提供饮用水;设立导诊台,导诊员。患者在就医过程中享受导诊服务;推进医务社工和医院志愿者服务,积极组织志愿者为患者提供减压疏导、病房探访、康复鼓励、陪诊送检等服务。
《规范》要求,医疗机构要为磁共振检查患者提供小棉球或耳塞;免脱鞋检查,在放射诊断、超声、心电图检查床上铺设垫板;检查床旁安装爱心扶手;检验结果异地查询服务。为放射检查患者提供更衣设施和放射防护设施。为患者在医疗机构内部提供免费的轮椅、推车等设施;出院服务提供出院分时段结账服务,减少病人排队时间;向出院病人提供“联系卡”等医患联系服务;保护病人隐私。乙肝、HIV、性病及其他涉及隐私权的化验检查阳性结果,采用信封密封体检报告单,由体检者本人或其指定代理人领取。不在床头卡写病人入院诊断,不在叫号系统直接显现病人姓名全称。
患者消费更加放心
为使患者对就医时花的每一分钱都做到心中有数,省卫生厅要求各医疗机构提供快捷的医学检查结果:急诊常规化验项目<30分钟;急诊生化项目<1小时;一般化验检查项目当天以内。增加收费透明度,患者可在门诊、病房查询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及医用高值耗材价格及单病种限价、按病种付费、住院费用等信息。继续推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度,为病人提供明明白白消费。
在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方面,我省将全面推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避免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开展远程会诊,远程病例诊疗、远程病理诊断等远程医疗服务,方便群众疑难杂症就诊。推行临床路径管理,通过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品、优先使用适宜技术,为老百姓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本单位使用的基本药物(含省增补药品)目录及采购价和销售价做成公示版,方便群众查询。确因患者病情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帮助患者进行零差率代购药品。
提高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将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妇女“两癌”(宫颈癌和乳腺癌)、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Ⅰ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先天性法鲁氏四联症、>14岁先心病、儿童双侧感音神经性耳聋、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25个病种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范围。
畅通医患沟通渠道
医患和谐是优质服务的保障,省卫生厅要求全省三级以上医疗机构90%以上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县级医院60%的病房开展优质护理服务,为患者提供与其病情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相适应的护理。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工作。
各医疗机构要实行主任或院长接待日,加强与病人和家属的沟通;建立患者出院回访制度,开展群众满意测评;完善患者投诉机制,畅通受理患者投诉、处理、反馈渠道,医院设有咨询投诉台,公开投诉电话,有专人负责接待咨询投诉,并及时解决投诉事项;开展院务公开,公示院内重大事项,公示医疗行为,门诊大厅等醒目位置设院内专家及专科门诊医生介绍牌板。全体医务人员实行挂牌上岗,接受社会监督。
另外,医疗机构要负责设置健康教育专栏,为患者提供各科常见疾病的防治、护理知识;聘请行风监督员,接受社会监督;开通市民健康热线,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开设各类科普健康讲座,因地制宜普及健康知识;病房护士向病人传授合适的活动操,帮助病人康复;继续开展专家名医下基层活动,定期组织医务人员下基层、社区义诊,为城乡居民送健康送温暖,坚持送医送药下乡。海南确立二级以上医院30项人性化服务规范